项目工程设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规范项目工程规划设计工作, 提高公司项目工程规划设计质量, 特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 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是项目工程设计管理部门,各子公司主要参与及配合。
第三条 申领《项目规划设计要点》 :
(一)根据设计单位提交的开发项目规划设计方案,由工程管理中心协同子公司于五个
工作日内对其初审后报子公司总经理审核,集团总裁最终确认,并于三个工作日内对此作出
审批意见。
(二)子公司将其中经总裁审批同意的规划设计方案图报送政府规划部门审查。
第四条 《项目设计委托书》的编制与审批:
(一)根据政府规划部门批准的《项目规划设计要点》和经总裁批准的《开发项目可行
性研究报告》的内容,由工程管理中心组织编写《项目设计委托书》初稿后子公司征求意见。
(二)《项目设计委托书》的内容应包括设计范围、设计内容和设计要求等。其中,设计
要求须明确项目限额、功能设置、平面布局、户型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