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霍线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
投资控制实施办法
(试 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 (以下简称“潼西改扩建项目” )
投资控制,科学、合理使用项目建设资金,降低工程造价,提高投资效益,实现项
目建设投资目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陕西省交通厅《陕西省公路工程投资控
制责任制实施办法》和《潼关至西安高速公路改扩建项目创优实施大纲》的要求,
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设计阶段控制措施
一、设计单位
第二条 应按部颁规范、规程认真进行勘察和测量,收集完整可靠的资料,做好
调查和方案比选,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使设计达到规定的深度,避免工程建设过程
中出现重大设计变更。
第三条 积极推行限额设计。按照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投资估算,在保证质
量、功能要求的前提下,控制初步设计;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控制施工图设计和
预算;同时,各专业要按分配的投资额来控制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