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资料管理业务培训手册 2010 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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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监理组监理档案资料整编及归档
管理暂行规定
一、总 则
1、工程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是项目监理组的一项重要工作,为提高
和规范项目监理组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的整编、移交和归档工作,制定本规定。
2、本规定适用于 2010年 7月 1日后的项目监理组资料文件,部分未归档的项目监理组资
料文件的整编、移交和归档工作参照执行。
3、本公司建设工程监理文件的归档除执行本规定外,同时应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GB50319—2000)等规范或文件的规定、地方城建档案部门的要求(如在南京市内建设
的工程项目应符合南京市城市建设档案馆的《建筑工程竣工档案归档须知》 ),另外还应符
合合同要求。
4、工程建设监理文件档案资料,是项目监理组在监理实施过程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
价值的原始记录。监理文件档案资料管理是否规范,是公司对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