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部安全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的安全方针,保障工程项目的安
全和从业人员的安全与健康, 确保工程优质高效、施工现场文明规范,
特制定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组织机构
1.1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 总工和专职安全工程师为副组
长,部门经理和施工合同分包商的项目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领导小
组,全面负责、领导和管理其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及消防等工作。
1.2 项目经理为其工程项目的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 对其工程项目
的安全施工负全面领导责任, 直接领导其工程项目施工的安全和环境
管理工作。
1.3 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专业的安全施工第一责任人, 负责其部门
的安全和环境管理工作。
1.4 施工分包商的项目负责人全面负责其所承担施工范围内的安
全施工、文明施工、环境保护及消防等工作。
1.5 项目部设一名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