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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 则
1.0.1 为了统一江苏省内管桩的制作、基础设计、施工及验收标准。贯彻执行国
家的技术经济政策,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保护环
境,特制定本规程。
1.0.2 本规程适用于锤击贯入法、静力压入法施工的管桩基础。当管桩基础采用
本规程方法确定承载力时,所用的管桩及施工工艺必须同时符合本规程的有关
规定。
1.0.3 本规程适用于建(构)筑物的低承台管桩桩基的设计。对于高承台管桩桩
基,应根据具体情况另行设计。
1.0.4 管桩桩基的设计与施工, 应综合考虑工程地质与水文地质条件、 上部结构
类型、使用功能、荷载特征、施工技术条件与环境;应重视地方经验,因地制
宜,注重概念设计,合理选择管桩桩型和承台形式,优化布桩,节约资源;应
强化施工质量控制与管理。
1.0.5 管桩桩基的设计、施工与验收,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
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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