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税收管理问题探讨
日期: 2011-07-06 来源:云浮市国家税务局 作者:梁树平 温继锋
近年来,国家不断加强建筑工程的质量管理, 从国家到地方相继出台了在城区范
围内禁止现场搅拌混凝土的政策规定, 给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的发展提供了良好
条件。云浮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从 2006年的 2 户发展到目前的 15户,2011
年 1至 5月份应纳增值税 242万元,预计全年税收收入将达到 500多万元。笔者
通过日常税收工作实践,结合今年全省国税系统对该行业税收专项检查的情况,
分析云浮市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存在的涉税问题, 提出进一步加强预拌商品混凝
土行业税收征管的建议。
一、预拌商品混凝土行业主要经营特点
预拌混凝土(商品混凝土),是指水泥、集料、水以及根据需要掺入的外加剂和
掺和料等成份按一定比例, 经集中计量拌制后通过运输车在规定时间内运至使用
地点的混凝土拌合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