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工作人员考核奖惩制度
为了加强学校食堂管理,更好地为学校教育服务,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服务,学校食堂
制定如下考核奖惩制度:
一、考核内容:
(一)卫生知识掌握情况。熟悉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和本岗卫生基本要求。
(二)出勤情况。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上下班不迟到早退。
(三)工作情况。按照操作要求不折不扣完成本职工作,不推卸责任。
(四)个人卫生情况。做到“四勤” :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操作加工食品时不戴首饰;工作时戴好工作帽和口罩。
二、奖惩办法
学校食堂制定考核细则,对以上四方面考核内容细化赋分。食堂管理员根据考核细则
每天对每位工作人员分项打分,月底汇总通报,每月根据得分情况给予奖惩。
(附:食堂奖惩办法考核细则)
工作绩效考核奖每月 0元-200元,采用考核打分制,基数 100分,以每分 5元为单位计算,
表现突出者加奖,违规者减罚。
奖:
1.每月无迟到、早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