饰面砖粘贴施工工艺标准
1 范围:本工艺标准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外墙饰面贴面砖工程和内墙面砖工程的粘贴
施工。
2施工准备
2.1 材料要求
2.2.1 水泥: 32.5 等级及以上的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应有出厂证明或复试单,
若出厂超过三个月,应按试验结果使用。
2.1.2 白水泥: 325号白水泥。
2.1.3 砂子:粗砂或中砂,用前过筛。
2.1.4 面砖:面砖的表面应光洁、方正、平整,质地坚固,其品种、规格、
尺寸、色泽、图案应均匀一致, 必须符合设计规定。 不得有缺楞、 掉角、暗痕和裂纹等缺陷。
其性能指标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规定,釉面砖的吸水率不得大于 10%。
2.1.5 石灰膏:应用块状生石灰淋制,淋制时必须用孔径不大于 3㎜×3㎜的筛过滤,并
贮存在沉淀池中。
熟化时间,常温下一般不少于 15d;用于罩面时,不应少于 30 d。使用时,石灰膏内不得含
有未熟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