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一、 总则
首件工程认可制立足于 “预防为主、先导试点、以点带面、全面推广”
的原则,对首件工程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综合评价, 以指导后续批量
生产,及时预防和纠正后续批量生产可能产生的各种质量问题。 首件
工程认可制以施工合同段中的各分项工程为基本单位分别进行, 按本
细则规定进行的首件认可的各分项工程,在首件工程未获得批准前,
一律不得批量生产。
二、 首件工程认可制的综合评价标准
1. 现行《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
2. 招标文件及技术规范;
3. 各部门、项目办下发的有关文件。
三、 首件工程认可工程项目分类
首件工程分为一类和二类工程
1. 路基工程: *不良地质路段处理,结构物回填,不同压实标准及不
同填料路基填筑;
2. 小型结构物:不同结构形式的小型构造物的墙身、台帽、护栏底
座、八字墙、锥坡砌筑;
3. 桥梁: *钻孔灌注桩、 *墩台身、护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