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至湛江高速公路揭西大溪至博罗石坝段项目
“首件工程认可制”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本项目工程建设管理, 消除质量通病, 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根据
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办法》和交通部颁布的《公路工程质量管理办法》等国家现行法
律、法规以及广东省交通运输厅质量管理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项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
对项目工程建设实施“首件工程认可制”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首件工程认可制” 是对每一个分项工程, 在开工前, 从技术培训、 技术交底、
材料进场、施工工艺、技术要求、质量控制等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制定施工组织设计。 按
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工艺技术要求先完成样品工程,随后对样品的各项质量指标进行检测, 并
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对比,再对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修改完善,然后下发试生产,待施工工
艺和质量满足要求正式批量生产。
第三条 “首件工程认可制”按照“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