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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钢总公司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强化交接班管理,明确管理职责,确保连续生产
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岗位交接班制度,是连续性生产作业及从事指挥管
理的人员,有序运行、衔接各项工作的行为规范,也是岗位人员
在倒班时,应遵守的基本准则。
第三条 本制度适用于首钢钢铁主业。其他子公司、独立厂
可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单位的交接班管理制度。
第二章 交接班管理
第四条 总公司生产部是总公司交接班管理的归口部门, 负
责对交接班制度的管理、 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生产部各专业
处专业员每月至少抽查两次, 发现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并
依据《首钢总公司交接班管理制度考核办法》 (见附件),提出考
核意见。
第五条 各单位生产部门 (厂级、区域级)负责对本单位交
接班制度统一管理, 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解决生产交接中
出现的问题。
各单位生产专业负责人(厂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