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加强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
用效益,确保项目工程质量,按计划完成各项开发任务,现
根据财政部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和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
《农业综合开发财务管理办法》和《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报账
实施办法》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实行县级报账制。实行县级报账的资金为各级财
政用于国家立项的农业综合开发项目资金,县财政局农财股
设立“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户”,财政部门负责核算农业综
合开发财政资金的筹集、拨付和有偿资金的借贷回收、归还
等环节的资金运动和相关资产的分布情况,农发办负责核算
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的收入、预付工程款、项目资金的支付和
结算等环节的资金运动和相关资产的分布情况。
二、资金管理职责。为加快资金调度,搞好资金使用过
程中的监督,各级财政资金转入县财政农业综合开发资金专
户,资金的拨付根据项目实施进度拨付,县级农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