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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使用监督
管 理 办 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专项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安全、合理、
有效使用,根据公路建设资金使用监督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
定本办法。
第二条 农村公路建设资金(以下简称建设资金)是指纳入中央或地
方投资计划的县际及通乡通村公路建设或公路桥梁改造建设的财政性资
金及其他资金。
第三条 建设资金使用必须严格遵循专款专用、讲究效益原则。
第四条 建设资金纳入专户统一管理,并建立健全建设资金使用监督
管理制度,建设资金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资金使用内部控制制度和重大开
支由领导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并自觉接受财政、审计、税务和上级主管部
门等政府部门和群众的监督。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管理和使用建设资金的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
理单位)、项目建设单位。
第二章 建设资金的使用管理
第六条 建设资金必须用于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任何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