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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合同
入股方(土地持有人): 住所:赵固乡兴隆村 ( 以下简称甲方 )
受让方:四川物美联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成都高新区科园二路 1号 ( 以下简称乙方 )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业部《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
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就土地承包经营权入股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入股面积
甲方将其在赵固乡兴隆村 组承包经营的所有田、地、荒山、宅基地转租给
乙方经营,乙方主要用于经营:特种经济作物种植、养殖、生态农业、观光农业、
特色旅游开发等生产经营。前述入股土地折合成股份后为 0.05% 股。
二、入股期限
入股期限为 2014年 5月 1日起至:国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 收回土地,统一开
发。注:此处的国家排除:乡、县一级政府,指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