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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集体资产资源经营管理制度
一、通过对集体资产资源的管理,规范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拍卖行为,
使集体资源得到合理利用和有效保护,逐步建立起产权明晰、权责明确、民主监督、
科学管理的集体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确保集体资产资源保值增值。
二、管理的范围:村、组集体经济组织的各类资产及土地、林木、荒山、荒地、
水面等资源。
三、承包(租赁)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民主协商,公平合理;
2、资产资源承包、租赁、出让或拍卖时,经本村村民代表 2/3 以上代表签字同
意;
3、承包、租赁、出让、拍卖程序,应合乎村级民主管理制度各项具体规定。
四、村级集体资产资源的有偿使用必须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合同文本要使用街
办(开发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统一印制的合同文本。合同签订后,应及
时将相关资料上报街办(开发区)“三资”委托代理服务中心进行鉴证、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