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水利渠道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
乙方: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 和《水利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合同建设内容: 工程。
二、本合同工程每米为 元。乙方必须按甲方施工
要求完工。
三、工期:本工程预计开工日期为 年 月 日,竣工日期
为 年 月 日。
四、工程进度付款:合同价将在实物工程量完成工程量的 70%,
甲方按照工程付给乙方 50%,工程质量保证期结束,一次性付给乙方。
五、价格调整:闸口一个 元,出水口一个 元。
六、甲方必须提供材料、材料运输必须到指定位置,生活必备、
及相关的技术人员, 如造成乙方务工、 其它材料不齐全及工程不能按
期完工,甲方因承担工程人工费用的 100%。
七、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自签订之日
起生效,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乙方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