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商业并联店,三层 ,总面积 5000 ㎡,如在并联店中间加设一道防火墙,其构造要求符合“省商
规”及“建规” 的规定时, 该楼是否可视为二栋商业建筑 (每栋 2500 ㎡)而不设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答:此商业并联店中间加设一道防火墙,无法判定是否满足两栋建筑防火间距的要求。若不是两栋
建筑,此商业并联店应设自喷系统。
2、某公寓:地上 8 层,地下一层,高度 31 米,建筑面积 8500 平米。公共部位按照公共建筑采用自
喷系统,公寓套内按照住宅不设置自喷系统是否可以?
答:公寓应按公共建筑进行消防设计。根据省消防局 2010.5.18.《建设工程消防设计技术问题研讨纪
要》文中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 60 m 的公寓、宿舍公共部位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建筑高度超
过 60 m 的公寓、宿舍所有部位应设置自动喷水灭火系统。
3、某多层办公楼,建筑面积大于 3000 m2,局部楼层或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