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宁夏地区实施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
范》细则的通知
(宁建办发〔 2009〕16 号)
各市、县(区)建设局,水利、电力、交通部门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各有关建设单位、
施工企业,各工程造价咨询、招标代理中介机构:
为进一步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 实现在政府宏观调控指导下, 建立和完善市场形成工程
造价机制,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
08),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三月十七日
宁夏地区实施《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 )细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招标投标
第三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调整与明确
第四章 招标控制价与投标报价
第五章 工程量清单计价施工合同的约定与履行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