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品文档
.
附件
《公路水运工程“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标准》
(试 行)
1 为强化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范从业行为,
落实安全责任,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活动,有序开展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工作,特制定本标准。
2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按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考核
评价,建设、监理和施工单位参照本标准组织开展自查考核
评价。
2.1 “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按照百分制计算得分。考
核评价评分 90分(含)以上为示范工程(合同段) ,评分 70
分(含)— 90分为达标工程(合同段) ,评分 70分以下为不
达标工程(合同段) ,详见表 1。
表 1 考核评价等级划分
序号 考核对象 总分值 达标等级
1 施工单位 100
70分以下,不达标
70(含)— 90分,达标
90分(含)以上,示范
2 监理单位 100
70分以下,不达标
70(含)— 90分,达标
90分(含)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