扭剪型高强螺栓施工工艺
本工艺标准适用于钢结构安装用扭剪型高强螺栓施工工艺。
1.1 材料及主要机具:
1.1.1 螺栓、螺母、垫圈均应附有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
准的规定。
1.1.2 高强螺栓入库应按规格分类存放,并防雨、防潮。遇有螺栓、螺母不
配套,螺纹损伤时,不得使用。螺栓、螺母、垫圈有锈蚀,应抽样检查紧固轴力,
满足要求后方可使用。螺栓等不得被泥土、油污粘染,保持洁净、干燥状态。必
须按批号,同批内配套使用,不得混放、混用。
1.1.3 主要机具:电动扭矩扳手及控制仪、手动扭矩扳手、手工扳手、钢丝
刷、工具袋等。
2.2 作业条件:
2.2.1 摩擦面处理:摩擦面采用喷砂、砂轮打磨等方法进行处理,摩擦系数
应符合设计要求(一般要求 Q235钢为 0.45以上,16锰钢为 0.55以上)。摩擦面
木允许有残留氧化铁皮, 处理后的摩擦面可生成赤锈面后安装螺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