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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州市城北 3号路工程
排水工程劳务承包协议书
2012年 5月 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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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重庆一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城北 3号路项目部
乙方: 陈传彬(身份证号: 510521650326393)
通过甲乙双方的友好协商,泸州市城北 3 号路排水工程的所有人工分
包给乙方,甲乙双方本着公平合理、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如下施工承包
协议:
一、工程地点
泸州市城北 3号路(龙马潭检察院附近,长度 12500米)
二、主要工程内容及单价
泸州市城北 3 号路(龙马潭检察院附近,长度 12500 米)的排水管施
工,工程内容及价格详见本协议后附表: 《泸州市城北 3号路工程土石方定
价表》
三、工期要求
工期为 120天,计划 2012年 5 月 1日开工, 2012年 8月 30日完工。
如因其他因素干扰造成停工则工期顺延。
四、双方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责任
1、负责安排土石方班组的管沟开挖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