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站监理工作内容及措施
1、旁站理工作程序
1、实施旁站监理的各重要部位及工序,承包单位应提前 24小时向监理部提出
申请,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准备工作就绪后签认申请表并安排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
监理。
2、旁站监理人员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
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
3、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行为的,应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 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机工程质量的,
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
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
4、应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
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在相应文件上签字。
2、旁站监理工作内容
1、是否按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
2、是否使用合格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