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偷逃高速公路通行费的行为性质
一、案件回放
据报道:为了逃掉高速通行费、 多挣钱,河南省禹州市农民时某购买两辆大
货车后,拿着两套假军车牌照营运, 8个月的时间里,免费通行高速公路 2361
次,偷逃通行费 368万余元。河南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此案作出一审判
决,时某因犯诈骗罪被判处无期徒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08年 5月 4日至 2009年 1月 1日,被告人时某为牟取非
法利益,非法购买伪造武警部队士兵证、驾驶证、行驶证等证件,并购买两副假
军用车牌照,在郑石高速公路下汤收费站、长葛西收费站、禹州南收费站、鲁山
收费站多次骗免通行费,共计人民币 368万余元。
法院审理认为,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河南中
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免收其通行费, 财物损失达 360多万元,数额特别巨大,
其行为符合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已构成诈骗罪。 2010年 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