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工程爆破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施工单位
交底部位 路基工程爆破施工 交底日期
交底人签字 接收人签字
交底内容:
1. 施工前,应由建设单位邀请政府主管部门和附近建 (构)筑物、管线等有关管理单
位,协商研究爆
破施工中对现场环境和相关设施应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
2. 施工前,应由具有相应爆破设计资质的企业进行爆破设计,编制爆破设计书或爆
破说明书,并制
定专项施工方案, 规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经市、区政府主管部门批准, 方可实施。
3. 爆破前应根据爆破规模和环境状况建立爆破指挥系统及其人员分工,明确职责,
进行充分的爆破
准备工作,检查落实,确认合格,并记录。
4. 爆破前必须根据设计规定的警戒范围,在边界设明显安全标志,并派专人警戒。
警戒人员必须按
规定的地点坚守岗位。
5. 爆破前应对爆破区周围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了解并掌握危及安全的不利环境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