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石方冷开挖施工方案
1工程概况
根据贵州省高速公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二条:禁止在高速
公路用地外缘起向外 100米、中型以上桥梁周围 200米、隧
道上方和洞口外 100米范围内从事挖砂、 采矿、采石、取土、
爆破作业、倾倒废弃物等危及高速公路及其桥梁、隧道安全
的活动。
为保证高速公路、施工过程中二级道路的通行安全,在
K6+170-K6+900、K6+900-K7+120、K7+420-K8+500 路段采用
其它工艺方法取代爆破施工作业。在该路段路基石方采用破
碎锤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借鉴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最终决定
采用液压岩石破碎锤及挖掘机配合进行开挖施工。石方开挖
采取至上而下分层开挖的方式施工。施工中首先将岩层采用
液压岩石破碎锤分层破碎,挖掘机配合清除岩块,按照设计
边坡坡度、 台阶及路基标高进行破碎, 破碎将至设计坡度时,
停止破碎,采用人工进行修坡面。
K6+170-K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