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90年代长丰县率先在合肥市开展了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和灌溉用水制度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近年来随着农村生产方式的转变,已建成的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在管理上出现了管理主体不明晰、管护主体缺失、责任难以落实、工程老化失修、效益逐渐衰减等突出问题,影响了工程安全运行和效益充分发挥。根据2011年、2013年中央及安徽省水利厅关于开展全省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改革创新试点工作方案的要求,积极探索长丰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管理灌溉创新十分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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