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辽住建 [2010]144号
关于发布《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
认定范围目录(第一批) 》的通知
各市建委:
为进一步加强对全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和产品推广、限制、淘汰的技术管理,根
据《民用建筑节能条例》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检疫总局联合下发的 《关于加强建筑节能材料和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的通知》 (建科 [2008]147
号)及《辽宁省节能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管理办法》 (辽建发 [2008]46 号)的有关规定,
现制定《辽宁省建筑节能技术材料认定范围目录(第一批) 》(以下简称《目录》 ),印发给
你们,请按照《辽宁省节能建筑和建筑节能技术材料管理办法》和《辽宁省工程建设用产
品推广应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组织所辖企业开展建筑节能技术材料推广认定工作。省住
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建设科技发展促进中心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