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结构专业审查要点 (试行)
一.总则
1. 本审查要点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
2. 结构施工图审查应以国家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为依据,以其中的强制性条文为重点。
3. 超限高层建筑,专业性强、工艺复杂的工业建筑,人防地下室,基坑支护,国家及辽宁省技术标准、
规范、规程、规定没有纳入的新结构、新技术(包括基础)应按有关规定另行审查。
4. 本审查要点所规定的审查内容,各市审图机构必须进行审查。
5. 结构施工图审查除应符合本审查要点要求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二.基本要求
1. 新、旧规范混用情况。
2. 室内±0.00 所对应的绝对标高是否与总平面图一致。
3. 永久荷载、可变荷载的取值是否正确。
4. 建筑结构安全等级、设计使用年限的确定是否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