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辽宁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4年 04月 01日
信息来源:
城乡建设委员会
辽建发[ 2004]26号
各市建委、局:
现将《辽宁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监督管理办法》 印发给你们, 请按以
下要求一并贯彻执行。
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自 2004年 7月 1日起在我省正式执
行。2004年 7月 1日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试点可按原试点办
法执行。
二、省、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要做好对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的
宣传和培训工作, 及时解决执行中的问题, 要加强对《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
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 依法查处违反《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的
行为。
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实施中的解释由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总站负责,各地在执行中的问题应及时向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反映。
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