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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实施办法
来源 :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 时间 :2012-05-2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省普通公路危桥改造工程管理,明确责任,
规范管理行为, 切实提高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依据交通运输部及省
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危桥改造工程是指县级以上 (含县级,下
同)公路危桥的加固、改建工程。
第三条 危桥改造工程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
则。辽宁省交通厅公路管理局(以下简称“省局”)负责全省危桥改造
工程的管理和监督工作;各市公路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处”)、县公
路管理段(以下简称“县段”)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危桥改造工程的
具体管理工作。
第四条 凡在我省境内从事危桥改造工程活动的各级公路管
理机构、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和个人,均应遵照本办法。
乡村公路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质量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