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施工车辆出入清洁制度
为贯彻落实市委、 市政府大气环境治理工作的指示精神, 加强施
工工地环境治理;特制定工地车辆出入现场冲洗制度。
第一条 目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 对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进
行清洁,防止扬尘污染。
第二条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车、 工具
车、材料运输车及访客车辆。
第三条 检查管理制度: 1、车辆进出施工现场大门,必须停车检查;
2、车辆必须停放在施工现场指定位置; 3 、所有出入施工现场的车
辆必须清洁 ,严禁脏车出入。
第四条 清洁要求:车身无污点;玻璃无污痕;车门无油泥;轮胎无
积泥。项目部配备相关清洁工机具,由工地保洁员负责管理,必须确
保车辆清洁合格后,方可放行。
第五条 不放行原则及处理办法: 1、车辆未清洗或清洗不干净不放
行,立即冲洗; 2、运载物品影响环境不放行,采取密闭运输,不得
超载超限,杜绝渣土运输车辆带泥上路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