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梁钢筋施工技术交底
1、钢筋的一般规定、要求
一般规定:
(1)、普通钢筋采用Ⅰ级 (Q235)和Ⅱ级(HRB335)钢筋,符合GB13013-1991
及GB1499.2-2007。
(2)、从事钢筋加工和焊(连)接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钢筋正式焊(连)接前,应进行现场条件下的焊(连)接性能检验,合格后方能
正式生产。
(3)、钢筋在运输、加工和储存过程中应防止锈蚀、 污染和变形,并按品种、
规格和检验状态分别标识存放, 不得混杂。露天堆放时钢筋下面应设支垫, 上面
要加盖防雨蓬布。
一般要求:
(1)、钢筋的级别、规格、尺寸和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标准规定。
(2)、钢筋截断和弯曲是否小于允许误差, 钢筋焊接 、绑扎搭接是否符合
规范要求。
(3)、钢筋安装与绑扎的数量、间距、锚固长度、接头位置是否符合设计要
求和规范规定。
(4)、钢筋保护层是否满足设计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