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 电 室 巡 回 检 查 制 度
一、为确保配电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参照《变电所运行管理
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值班人员必须认真地按时巡视设备, 对设备异常状态要做到
及时发现,认真分析,正确处理,做好记录,并向有关上级汇报。
三、巡视应在规定的时间、路线进行,一般应包括:
1 .交接班时;
2 .高峰负荷时;
3 .晚间闭灯时。
四、值班人员进行巡视后,应将巡视情况、巡视时间及时记入记
录薄。
五、遇有以下情况时,要增加巡视次数:
1 .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时;
2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
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3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4 .恶劣天气、事故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5 .法定节假日及有重要保电任务时。
六、单人进行设备巡视时,要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保
持与带电设备足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