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室设备管理制度 、配电室应门窗齐全,设在建筑物首层的配电室窗户应装设
护栏,配电室门应加锁,在门窗上设置警示标志。
2、配电室严禁堆放物料, 更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临时或长期存放室内。 但下列物品除外:
2.1 必备的安全用具(如:绝缘手套、绝缘鞋靴、临时接地线)
2.2 日常清洁所必需的用具(如:扫把、墩布、抹布等)
2.3 电工专用工具及备件
2.4 消防器材
3、保持配电室内外卫生,定期进行清扫,做到配电柜无积尘,室内无堆物、积水。
4、低压配电柜前地面(双面维护的柜前后地面)应铺设宽度 1 米等长的橡胶绝缘垫、配
电柜上开关手柄或按钮、指示灯,仪表下方应标签或文字标注名称。
5、除供电部门有关人员及上级主管人员外,其他无关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配电室内。 如确
需进入应经综合管理部经理批准, 并应有电工跟随、 监护,严禁在配电室内吸烟及长时间逗
留。
6、其它配电线路、设施应定期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