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箱及开关设置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
分项工程
名 称
施工部位
交底内容:
1.配电系统应设置室内总配电屏和室外分配电箱或设置室外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实行分级配电。室外总
配电箱、分配电箱简称总配电箱、分配电箱(下同) ,如无特指,合称配电箱。
2.动力配电箱与照明配电箱宜分别设置,如合置在同一配电箱内,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3.开关箱应由末级分配电箱配电。
4.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地区。分配电箱应装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地区。分配电箱与开关箱
的距离不得超过 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 3m。
5.配电箱、开关箱应装设在干燥、通风及常温场所;不得装设在有严重损伤作用的瓦斯、烟气、蒸汽、液
体及其他有害介质中。不得装设在易受外来固体撞击、强烈振动、液体侵溅及热源烘烤的场所。否则须设特殊
防护处理。
6.配电箱、开关箱周围应有足够两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