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电网规范化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 10 千伏及以下配电网的运行管理、 检修管理、 设备管理、现场管理、配
电网建设管理等方面的规范化管理要求, 。
3 职责
3.1 配电管理部门应加强配电网规范化的管理,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的方针, 建立、健全设备管理责任制度, 并对电力施工部门与各供电所配电网规范化程度提
出考核意见。
3.2 电力施工单位与各供电所因遵照执行配电网规范化管理规定, 按要求做好配网施工
与配网运行维护。
4 运行管理
4.1 确定维护范围
4.1.1 配电网应有明确的设备维护分界点。 应与相关变电站、 同一线路其他运行维护单
位明确划分线路维护分界点, 避免出现空白点, 并应签订线路维护分界协议书。 与客户产权
维护分界划分参照《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供电设施维护责任分界点划分暂行规定》 (闽电营
[2003]313 号文)进行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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