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属结构和启闭机安装工程监理实施细则
一、 总 则
1.1 为有利于实施金属结构和启闭机安装工程监理,规范监理活动,依据工程承
包合同文件、 设计文件和 《水利水电工程钢闸门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DL/T5018-94 )、
《水利水电工程启闭机制造、安装及验收规范》 ( DL/T5019-94 )以及其它现行的有关
技术规程、规范,编制本细则。
1.2 本细则适用于水闸的金属结构和启闭机安装工程项目的监理。
1.3 安装各工序应实行工序质量检查签证制度,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严禁
开工。
1.4 监理工程师对安装质量的监督、复验和签证并不免除安装单位对质量应负的
合同责任。
二、开工条件控制
2.1 明确监理例行程序。下发监理作业表格;明确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监理签
证的程序;明确监理工程师与制造单位之间函件、文件、报表等公文手续;明确工程
例会召开的地点、时间、会议议程等。
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