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设计变更、工程签证的协议
甲方: XX地产(宁波)有限公司
乙方:宁波市 XX门窗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经协商于 年 月 日签订了二期铝合金门窗、 铝合金幕
墙及阳台栏杆分包工程合同,为规范与该合同有关的设计变更、工程签证
(以下简称“变更签证” )的管理工作,分清责任,提高结算效率,保护甲
乙双方的利益,特签订以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的设计变更、 工程签证均以 《工程指令单》 的形式下发,
乙方对于甲方正式发出的工程指令,应及时、完整地执行,并保证工程的
质量和进度要求;甲方应按照工程指令的内容及其完成情况,及时确认相
应的结算资料、按合同及时支付乙方变更签证的价款。
第二条:关于变更、签证办理的约定
(一)甲方发出的工程指令单,应加盖甲方指定的印章,否则乙方可
以不接受;甲方下发的盖有指定印章的工程指令单,方可作为费用结算依
据,其他文件不能直接作为结算依据。
(二)甲、乙双方指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