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头装饰施工合同
发包方(甲方):山西省棉麻公司
承包方(乙方):吴传涛
甲方将位于晋祠路一段 11 号棉麻公司门头装饰工程发
包给乙方施工,甲乙按《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经协商
达成协议,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工程采取包工包料方式;
二、工程概况,在原有钢架基础上用 40×20×1.5的镀锌
方管加固加牢,用国标 18A 熟胶铝塑板饰面,防水用 40×20
×1.5 的镀锌方管加固,用镀锌铁皮修复,用结构胶密封。
三、修复门头后按甲方原有字体恢复 《山西省棉麻公司》
字样及公司图标。
四、合同工期: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如遇阴
雨、大风、不可抗力等自然因素,工期顺延;
四、工程造价 34376 元,三万四千三百七十六元
四、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施工结束后,门头施工质量保证五年不坏,质
保金工程造价的 5%,一年后付清;
五、付款方式
1、工程完工后,根据乙方工程结算发票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