门窗工程施工工艺
一般规定
1. 门窗安装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① 门窗的品种、规格、开启方向、平整度等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定,附
件应齐全。
② 门窗洞口符合设计要求。
2. 门窗的存放、运输符合下列规定:
① 木门窗应采取措施防止受潮、碰伤、污染与暴晒。
3. 门窗的固定方法应符合设计要求, 门窗框、扇在安装过程中, 应防止变形和
损坏。
4. 门窗安装应采用预留洞口的施工方法, 不得采用边安装边砌口或先安装后砌
口的施工方法。
主要材料质量要求
1. 门窗、玻璃、密封胶等应按设计要求选用,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
2. 门窗的外观、外形尺寸、装配质量、力学性能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有关规
定,塑料门窗中的竖框、中横框或拼樘料等主要受力杆件中的增强型钢,应
在产品说明中注明规格、尺寸。门窗表面不应有影响外观质量的缺陷。
3. 木门窗采用的木材,其含水率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