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成品保护措施
一、生产加工阶段产品防护措施
1、型材加工、存放所需台架等均垫木方或胶垫等软质物。
2、型材周转车、工位器具等,凡与型材接触部位均以胶垫防护,不允许型材与钢质构
件或其它硬质物品直接接触。
3、玻璃周转车的下部及侧面均垫软质物。
4、玻璃加工平台,台面需平整并垫胶等软质物。
5、加工完的玻璃或组合附框后的玻璃应放,下部垫木方。
6、玻璃周转用玻璃架,玻璃架上采取垫胶等防护措施。
7、玻璃加工平台需平整,并垫以毛毡等软质物。
二、产品包装阶段防护措施
1、产品经检查及验收合格后,可进行包装。
2、包装工人按规定的方法和要求对产品进行包装。
3、型材包装应尽量将同种规格的包装在一起,防止型材端部毛刺划伤型材表面。型材
包装前应将其表面及腔内铝屑擦净,防止划伤。
4、型材包装采用先贴保护胶带,然后外包带塑料膜的牛皮纸的方法。
5、包装工人在包装过程中发现型材变形、表面划伤、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