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建筑 [2007]36 号
关于印发《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 》的通知
各设区市建设局、发改委、财政局:
为贯彻落实省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关于做好当前预防腐败几项重点工作的意见》 (闽委
反腐 [2007]1 号)和省发改委等八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委进一步加强工程
建设招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闽发改政策 [2007]761 号),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
量,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根据《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省建设厅、发改委、财
政厅制定了《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 (试行)》,
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福建省建设厅 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福建省财政厅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办法(试行)
第一条 为提高招标代理服务质量,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