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征用土地一般程序
第三章 土地、青苗和附着物补偿
第四章 房屋拆迁补偿安置
第五章 农业人口安置补助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陵水黎族自治县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 已经县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
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 00五年十一月三日
陵水黎族自治县土地征用和房屋拆迁补偿安置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征用土地补偿和安置的管理, 保障征用土地的顺利进行, 保护当事人的合
法权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海
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 》、《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 》、《海南省林地管理条例》等规定,结
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征用土地, 系指为公共利益及实施规划的需要, 依据法律规定的程序和
批准权限批准将农村集体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