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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房地产项目成本管理办法(暂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实现集团公司各房地产项目成本归集、分摊
和结转相对统一与合理,降低项目经营风险,参照《企业会
计准则》、《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等
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房地产开发项目。
第二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三条 各房地产项目应在规划设计阶段,统筹考虑功
能定位、产权划分和面积计算等工作。在首期项目开工时确
定整体控规指标及项目成本归集、分摊原则。
第四条 各房地产项目分摊核算原则实施之前,应就不
同分摊方式影响进行详细分析,制定方案报臵业集团审批
后,报集团公司备案。分摊方案一经批准,一般不得随意变
更。
项目开发过程中,由于市场环境、开发条件、政策法规
等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分摊方案编制基础不成立,或者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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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执行结果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