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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本部财务预算实施细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集团公司本部财务预算工作,依据集团公司《财务预算管理制度》,制
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集团公司本部预算的对象是本部各部室及特殊预算单位。
第三条 本部预算的内容:
(一) 本部资本经营的收入和支出。具体包括投资收入、房产收入、土地置换收
入;各项直接投资预算及特殊预算企业的人员费用预算;
(二) 本部管理费用预算,具体包括人员的工资福利费用、差旅费、办公费、招待
费及归口管理的各项费用。
第四条 本部预算的编制程序
(一) 当年的九月底前,由预算委员会根据集团公司董事会确定的原则向预算对象
下达预算编制的提示性意见;
(二) 各预算的对象按照分工,于当年十月底前提出下年度的预算建议;
(三) 财务部对各部门的预算建议进行初审平衡后,编制本部预算预案送预算委员
会;
(四) 预算委员会审核本部预算预案后,于当年十二月上旬报集团公司董事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