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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邱县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专用
账户管理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
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国办发〔〕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
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皖
政办〔〕号)和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治理拖欠
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六政办〔〕号)等文件中关
于“建立健全农民工工资(劳务费) 专用账户管理制度(以下
简称“专用账户”),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
程款分账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 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建筑业
企业拖欠或克扣农民工工资问题,规范建筑业企业工资发放
行为,减少和避免农民工工资纠纷,明确相关责任主体的工
作职责, 在借鉴其他地区先进经验的基础上, 结合我县实际,
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设立
、本县范围内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均应设立
农民工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