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继续执行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鲁价费发〔 2007〕205号
各市物价局、建委(建设局):
省物价局、省建设厅《关于新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 2004]239号)试行一年来,
各地反映较好。为维护建设市场秩序,促进我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行业的健康发展,决定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
费标准和其他相关事宜仍按鲁价费发[ 2004]239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附表: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等计价项目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
单位 : 万元 ‰
序
号
咨询项目 收费基数 工程类型
≤100部
分
≤1000 部
分
≤2000 部
分
≤5000 部
分
>5000 部
分
一
工程预算、结算、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
(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 建安工程造价
建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