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标字〔 2018 〕45 号 关于调整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及各
专业定额价目表的通知
文号:鲁建标字〔 2018 〕45 号 |浏览量: 10161 |发布日期: 2018-11-29
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城乡建委)、各有关单位:
为客观反映建设市场人工价格水平, 维护发承包各方权益, 保障建设项目顺利实
施,经调研测算,决定调整我省建设工程定额人工单价水平。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
如下:
一、2016 版建筑、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 2016 〕
39 号文件发布)及 2018 版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概算定额 (鲁建标字〔2018 〕
29 号文件发布)中的人工综合工日单价调整为:建筑工程 110 元/工日,装饰
工程 120 元/工日,安装工程 120 元/工日,市政工程 103 元/工日,园林绿化工
程 103 元/工日。《山东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用编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