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建筑安装工程有关费用项目调整及合同、结算规定的通知
黑建造价 [2009]5 号
各市(行署)建设局(建委)、财政局,省直有关委、办、厅(局),各建设、施工、设计单位,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及有关社会中介服务机构,中直驻省单位,哈尔滨铁路局,省军区、驻军:
根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 GB50500-2008)和《关于公布取消和停止征收 100 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财综 [2008]78 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对 2007 年《黑龙
江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特作如下调整:
一、综合单价中风险内容及规定
1 、人工费:编制国有投资工程招标控制价时,其人工费按 40.05 元 /工日计算,计费基础仍为
35.05 元/ 工日。工程结算时,如人工单价发生了变化,合同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发、承包双
方应按省建设行政工程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人工单价调整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