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河市城市供水管理实施细则
日期 :2001-4-30
《黑河市城市供水管理实施细则》 已经市政府第 8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 现
予发布实施。
市长:赵学礼
二 OO一年四月二十六日
黑河市城市供水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城市供水管理,发展城市供水事业,保障城市生活、生产
用水和其它各项建设用水,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
则。
第二条 凡在黑河市城区内从事城市供水工作的单位和使用城市供水的用
户,均应遵守本实施细则。
第三条 黑河市城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细则的组织实施。
建设、规划、房产、物业、环保、公安、卫生、水利、消防等有关部门应各
负其职,共同做好城市供水管理工作。
第四条 政府鼓励和支持城市供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提高城市
供水的现代化水平,实行城市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
第五条 城市供水企业,要坚持为用户服务的方针,不断提高